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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在首都,他们眼里的余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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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一个来京城参观的年轻作家,他听说了燕大的“余切”热,并找来了那篇《天若有情》来看。
    他的反应是:妈的,写的真好!
    这个年轻作家是余桦。
    余桦的考运不佳,连着参加两次高考没成功,在父母的安排下进入到当地卫生院当牙科医生。
    但是余桦不喜欢这份工作,他觉得这份工作让他感受到一片灰暗,于是为了摆脱当牙医的命运,余桦把上班之外的所有时间都用来写作,最终他成了。
    受《燕京文学》编委周雁如的邀请,余桦到首都来改稿。余桦游览了故宫,长城等景观,增加了他的眼界与见识,当然他现在印象最深刻的是《天若有情》。
    余桦认为,自己是一个放得下的人,所以他能一边写出黑深残的剧情,一边保持心理上的大体乐观。
    他小时候在医院里的职工宿舍居住,家里对面就是太平间,几乎每天晚上都能听到凄惨的哭喊声,这使他见惯了生死离别,在创作时也显得见怪不怪。
    余切的《天若有情》,让他看到了一种美感,来自于死亡的美感。
    大前年,他看了一本来自于川端康成的小说《伊豆的舞女》,其中的细腻、阴郁的风格深深的切中了他;在今年,他看到了余切的《天若有情》,余桦体会到了另外一种“盛大的奔向死亡”的戏剧风格,于是他觉得自己可以模仿余切。
    但是写长中篇小说太累了,余桦打算先从短篇小说做起,所以他在《燕京文学》安排的招待所,开始创作一篇名为《十八岁时出远门》的超短篇小说。
    他在自己的小说前言中写道:
    “这是一个有关于成长中的阵痛的故事,我刚看了《天若有情》,我想脱去那个故事外表的戏剧性,只留下阵痛。”
    “有三个人影响到了我的写作,第一个人是鲁迅,我把他的《狂人日记》谱成了音乐。”
    “第二个人是川端康成,还有高中时候到处张贴的x字报,我喜欢那些语言暴力、虚构、夸张的特征。”
    “第三个人是余切,我知道我原来可以把小说写的好看,超越了本来的现实。”
    “那是1983年的冬天,对我来说,已经是冬天了。”
    ——————
    燕京市复兴路29号院的军区大院里边儿,王硕和朋友开烤鸭店做生意失败,苦闷之下,读到了时下流行的小说《天若有情》。
    凭借着大院子弟的身份,王硕能比较容易的享有稀缺资源,他对《天若有情》中的暴力有深刻的印象,但最记得的还是华弟和乔乔之间的爱情。
    王朔觉得,没有任何爱情是永恒的,除非其中的一方死了,于是他或者她就在另一方的心里面无限完美了。
    《天若有情》中的华弟就是这种情况,华弟本来是一个普通的小流氓,是爱情让他有个人样。
    华弟和乔乔肯定不会有好结果,华弟死的早一点,反而是好了。
    所以,王朔也有了灵感,他打算写一个类似于《天若有情》,但是男女主命运颠倒过来了小说,叫《空中小姐》。
    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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