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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色浓郁,小瘸子杀完了羊,在後院支起篝火后,一溜烟到了门外。
少年夥计抄着一把砍柴刀,先是跟宁远这个客人道了个歉意,随後刀尖指向蹲坐在地的落魄书生,质问道:“锺魁!老板娘呢!”
气势汹汹,一副要砍人的架势。
锺魁扭过头,看向宁远。
宁远同样扭头,望向远处的官道。
关我屁事。
画轴在你那,浣纱夫人同样也在你那,跟我宁某人可无关。
我就是个住店的客人而已,仅此而已。
锺魁觉得自己不止吃了一口屎。
他咂咂嘴,眼珠子一转,朝小瘸子解释道:“先前狐儿镇来了几个捕快,说是镇子今儿个来了个大侠,把那头为祸一方的大虫给打杀了。”
“衙门当街卸了这大虫的尸身,听说是要分给大家,这不,你家九娘知道后,不就去了狐儿镇那边。”
“去的晚了,别说肉了,估计汤都没了。”
小瘸子狐疑道:“真的?”
书生一板一眼道:“君子一言。”
夥计一脸讥讽,“君子?就你?一辈子撑死了三个菜的穷秀才,要不是这位客官可怜你,还能让你尝到咱家青梅酒的滋味?”
宁远喝着酒水,笑的没心没肺。
小瘸子突然反应过来,神色不善道:“锺魁,你放屁!我先前可就从狐儿镇回来的,怎麽半道没碰见九娘?”
锺魁无奈道:“之前不是说了,去晚了就没了,所以你家九娘走的,可不是大道。”
“抄近路,知不知?道不道?懂不懂?”
邋遢男人伸手按住心口,脸上跟变戏法似的,痛心疾首道:“小瘸子,我在客栈待了五年,整整五年,难道还不能证明我对九娘的心意?”
“我知你担心你家九娘,毕竟你是她早年捡回来的,说是亲娘都不为过,但再怎麽说,也不能怀疑到我头上吧?”
“往後我要是跟九娘成了亲,说不得你还得改口喊我爹呢!”
此话一出,小瘸子大怒,撸起袖子,就准备跟他拚命,锺魁立即变了脸色,谄媚笑道:“开玩笑开玩笑。”
只是没等夥计的柴刀,那条土狗先行发了难,飞扑而至,一口咬住男人的衣袖。
一人一狗,当即展开一场旷世大战。
一名书院君子,混成这个份上,也是没谁了。
最终赢的,自然是人不是狗,只是当锺魁坐回原处时,一截衣袖已经没了。
破破烂烂,本就邋遢的他,已经跟路边的乞丐没区别了。
男人这回没再扭捏,一把夺过宁远的养剑葫,往自己壶里灌了个满,一口入腹,唏嘘道:“遑遑三十载,但求一败。”
这货居然还反手掏出一块铜镜,像是女子梳妆一般,照了照,摸了摸胡子。
“如此美男,就不知将来,会便宜哪家姑娘。”
宁远笑眯眯的,不愧是锺魁,这般姿态,委实是同道中人。
年轻人忽然来了一句,“锺魁,在你眼中,人间无小事,对吗?”
书生没搭理这话,而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