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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2章权能决战,太阳如漫天繁星
大地巨龙一马当先。
权能法则的神躯暴涨至八千万公里之巨。
黎明巨龙法则更多为辅,因此神躯逊色许多,只有三千万出头。
万机之神,虽为恒定层次,但神躯亦有近乎五千万公里。
万物之母,同样恒定层次,但体态明显最为夸张,靠著生命法则的力量,其蠕动血肉聚合成类人身形,体高一度超过一亿五千万公里。
至于千面之神?
当下作为寰宇游戏权限者的这一位,也是恒定层次,甚至也以类人身形展开,躯体则也就四千万公里左右。
当然,这还是千面之神还未徵调其它分身力量的情况。
一旦真动起来,便不好说了。
至于林科?
真对比起来,林科其实法则神躯并不算多大。
就说肉体吧。
其血肉肉体其实比之大地巨龙是要庞大许多的。
大地巨龙的血肉神躯极限不过堪堪四十万公里左右罢了。
而林科呢?
血肉之躯在迈入恒定层次后,便已经有超过三百万公里。
但祂之理想状态,也是法则权限显化后的最佳体态,也就十倍增幅。
即是三千万公里。
但这三千万公里的体型,其内部浓缩的能量层级比起大地巨龙,甚至是万物之母就要强横多了。
所以。
大并不代表一切。
关键在于什么状态最适合自己。
权能级古神,一个个都有点属于古老种的惯性思维。
那就是大在他们眼里绝对就是好!
至少越大,视觉冲击越强,也更能让无法撑开这么大体型的对手畏惧。
有时候也是一种实力的彰显。
甚至可以让一些不必要的敌人退却,避免无所谓的战斗与浪费。
虽然林科自认为这很合理。
但如同这样的战争,祂可没想过太显眼。
既然有的人」,想要出风头。
那么祂就没必要出这个风头了。
要不然。
林科完全可以再大。
甚至也可以依靠自己的烈焰权柄力量瞬间徵调至少方圆三千光年内的所有恒星的力量加持于己身。
如此的情况下。
林科还真不知道自己如此状态下,体态会膨胀到什么地步。
而且说到战斗与可持续的权能法则。
就如千面之神所言一般。
烈阳法则,毫无疑问,是具备很强优势的。
甚至,一开始乃至于现在,林科其实也被其它五者当做了压轴的战力。
所以,当下,林科并不需要当这个出头鸟。
压轴自有压轴的用法。
当下,得先让眼前这五位好好与对面四名泰坦斗一斗再谈之后。
总之。
当双方齐齐相对而立的那一刻。
双方的目光中都充满了昂扬的战意。
「战!!!」
「战!!!」
没什么好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