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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暮暮见墨渊笑得勉强,知道他太累已有困意。
墨渊不放心林暮暮,见她贪恋水凉舍不得走,便在树下找了块干爽的草地,和衣躺上,小憩片刻后,再回葫芦镇。
林暮暮坐在他身边,安静的看着他渐渐睡着,这才蹑手蹑脚的站了起来,走到河的下游,离墨渊不过百步远的地方停住,懒洋洋的以手为扇,烦烦躁躁的摆动了两下,然后对着空气喊道:“你知道我怕热,再让我晒太阳,我就走人了!”
话音刚落,就看到不远处的柳树后面转出一个人影。个子高高的,身材细细的,走路时,风吹阔袖,别有一番风情。
“小暮儿,你怎么知道我在附近?”向林暮暮走来的不是别人,正是花精。
这次,他没有用花粉堆出一张脸来,而是真正的人身。长相身材与林暮暮在梦里见到的一模一样,如果非要说有什么变化的话,那就是他今天穿了件白色的袍子。
林暮暮最恨别人穿白袍,在她看来,白袍应该是墨渊的专利,而且,也只有墨渊才能穿出白袍的风韵。
这身白袍落在花精的身上,真是怎么看怎么别扭。
花精见林暮暮眼睛里根本没有他,而是盯着他身上的袍子看,而且是越看越恶心的表情,不禁停住了脚步,保持与她五步远的距离,做势要脱了这身衣裳。
林暮暮脸色一变,立刻转过身去不看他。
花精笑得嘚瑟,扭着腰晃到她面前,解开腰间的丝带,边解边说:“我这身衣裳可是特地按照仙医的衣裳定制的,你瞧,我们穿得多神似,可是小暮儿不喜欢……没事,不喜欢我就……”
林暮暮紧闭着眼,可是耳朵里传来花精叽叽歪歪说话的声音。林暮暮本来就怨恨花精惹事害得墨渊烦恼,现在又穿着跟墨渊一样的衣服来,处处拿自己跟墨渊比较,最是恼人。
三大罪状统统摆在面前,林暮暮终于忍不可忍,抬起脚,对着那声音的来源方位狠狠踹去。
谁知道,那花精根本就是在等林暮暮来踹他,早早的就提防着,在林暮暮抬脚的一瞬间便挪了位置。
林暮暮不愿意看他,所以一直闭着眼睛,没有防着他这招,一脚踢空,重心不稳,整个人往前一栽,直扑向大地。
就在林暮暮的脸要与泥土沙石来个亲密接触,以狗啃屎的经典造型出现在花精面前时,突然觉得腰上一轻,花精从身后抓住了她的腰带,轻轻一提,就把她拽了回来。
花精的身材与墨渊相似,只是看上去比墨渊要更削瘦苗条些。他两眼冒着火花,盯着林暮暮右颈剧烈跳动的血管,不停的咽口水。
这回,林暮暮看准了位置,屈膝对准花精顶去。
花精没有预想中那样痛得弯腰流泪,他淡定的眨巴着眼睛,看着林暮暮,皮笑肉不笑的说:“别忘了,我是花精。”
林暮暮悄悄懊恼着,她忘了,他是花精。
花精的某个部分与动物和人类都不一样。他能雌雄合体,自然也能改变某个特殊部分所在的位置。
刚才顶得是重,但并没有伤到要害。
花精见她没有再发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