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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汉三年秋,北方喇木伦草原,头曼城郊。
天野辽阔,云色绯红。
这座城起源于战国末年,距今已经数百年历史。匈奴第一位单于在塞外的阴山草原上修建了一座城垣,史书上称之为头曼城。那些裹着宽大的布袍,生活在马背上的民族有了正式安顿之所。
头曼城的城墙并不高大,匈奴人的金帐也并不金碧辉煌,更像是一张空旷的棋盘上,摆放着数量不多的棋子,形成一个天圆地方的孤岛。近城远山,隐约神秘。
辽远的地平线上,红日已然与城墙相触,也为云霞镀上了淡金色。有风,所以云朵的形状也各异,有的像是天上的宫殿,有的像是灿烂的枫叶,或者藏着一只土狗,后面有苍红色的野马一样的云涛在追赶。
业已酉时,暮色渐显。
一注昏黄的光线恰好穿过毡门的缝隙,照射在了常野的脸上。
常野聚了一下眉头,睡眼朦胧,宿醉难醒,甚至有些浑身酸痛。他重重地咳嗽了一声,下意识地伸出右手,在粗糙的胡床边摸来摸去。所幸,他抓到了自己的剑柄。
这是使者的习惯,客居在外,唯有手握刀剑才令人心安。纵然烂醉入夜,剑依然不能离身。
摸到了剑,他便从胡床上坐起,晃了晃脑袋,环顾四周,略显局促狭小的金帐空无一人。因为毡门虚掩,空气不通,帐中依然酒气郁积,醉意融融,熏得他头疼。
常野有点心神茫然。
十七岁的他本是汉家太子的门客,然而常野总共也只见过太子一面。所谓门客,大抵就是平日里吃闲饭,必要时为主子送性命的人。长安很多权贵都会豢养这种人,且养的数量还会很多。像常野这种来自偏远穷地方的年轻人,往往就只能依附在贵族家混日子。
而他现在已经来草原大半年了。
三春时节,常野辞别长安宫阙,跟随好友苏铁迟,一起作为主使的属官,出使匈奴。
现在已然深秋气寒。
常野晃晃悠悠推开毡门,新鲜的空气涌入鼻腔,他的头脑清醒了起来。外面落日融金,一时间光线有点刺眼,寒意却不曾减弱,他没来由地感觉有些烦躁。
草原的景色其实并没有什么好看的,遍地都是那种暗绿色的草,长的伏在地上,短的立在丛间。这半年里都没有什么变化,看多了只会让人生厌。
常野的家乡在很远很远的吴郡,他偶尔会想起小时候在家乡的山上打枣子,摘柿子的生活,那个时候娘亲陪在他的身边,用自己编的小竹筐接住掉落的枣子。
而草原上的一草一木只会让人孤独。
出来见世面总是要付出点代价的咯,常野也学会了释然。
天际流云在夕阳下变幻出各种颜色和形状,一排身形矫健的黑色大雁飞过。在空中划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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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漂亮的弧线,这是南归的大雁,九月是最后的时间。
看到此情此景,气氛不免有些感伤起来,何时能回长安呢?
然而,一只大雁突然栽倒了下来,像一只笔直插入地面的箭,掉在了常野的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