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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已经成为了这个男人的妻子,但在此刻,林洛依旧觉得自己像个热恋中的少女一般,靠在这个男人的背后,感觉无论过了多久,自己内心还是如此喜欢他,想到他的时候,心还会砰砰跳,看到他的名字,依旧会脸上一热。
陈为洵一步一步走着,林洛感受着他的气息,想起当时自己坐在他位置旁第一次近距离近距离的脸红心跳,此刻已经成为了最亲密的爱人,这一路走来,这份炙热从来没有减少半分。
陈为洵背着林洛,轻声说道:“怎么不说话?”
“不想说话,不要说话。”林洛也轻声回复道。林洛突然想起了那句歌词,请用心听,不要说话,此刻她可以听到陈为洵的心跳声。
“怎么了,是我太莽撞了吗,这样在大庭广众背你让你觉得非常不好意思?”陈为洵说道。
“不是,我是觉得此刻的氛围下,不适合说话,你让我觉得这样的感觉很好,哪怕是大庭广众之下被你背着,我也逐渐觉得这一切不唐突,觉得这一切似乎很合理。”林洛说道。
陈为洵听到这番话,内心有些小喜悦,就这样,背着自己的媳妇回家,真的是让人觉得人生完满。他说道:“好,我不说话……我不打断你此刻的情绪。”
从外滩到停车场的路并不远,不知不觉,两人已经到达了停车场,陈为洵在车旁放下林洛,然后打开了副驾驶门,林洛正打算坐上去,陈为洵公主抱林洛到车的位置上,笑着说道:“服务就要一条龙,怎么能让妻子亲自上车,必须由我来。”
陈为洵这样出其不意攻其不备,林洛忍不住嘴角一笑。
陈为洵上了驾驶座,说道:“这下,真的要带媳妇回家咯。”
林洛坐在副驾驶心里也念叨了一句:“是的,我们要回家了。”
陈为洵开着车,没有看到林洛的表情,问道:“怎么也不回应我,在想心事吗?还是,不愿意和我回家?”
“怎么可能?不愿意和你回家,怎么会坐上我的车,对了,刚才你考了我一个诗词问题,现在我也要考你一个诗词问题,怎么样?”林洛岔开了话题。
“你听过一句诗吗,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那么请问,这个宫中多饿死的是指谁?”林洛得意地问道,她想陈为洵一定会说是嫔妃,因为在常人的常识里,这种句式,肯定饿死的是嫔妃。
陈为洵笑着说道:“楚王好细腰,最早是出在《墨子》,楚灵王好士细腰,故灵王之臣皆以一饭为节,胁息然后带,扶墙然后起。所以这个宫中多饿死,答案是不是显而易见,是大臣。”
林洛心想陈为洵是行走的百科全书,自己怎么会觉得能考到他,于是说道:“我太天真了,天真到以为你会回答错误答案,可能真的很想找到一个点是你不知道的,你真的是非人类,我是从哪把你挖出来的。失敬失敬。”
“只是这个点,刚好知道,可能这就是我和你之间的缘分,我之前看过一本书,叫做《楚国八百年》。”陈为洵说道。
“说来听听,这本书,关于历史,我了解的甚少,都说读史可以明智,来,让我明智明智?”林洛说道。
“你真的有兴趣听?”陈为洵问道。
“很有兴趣,因为我在电视上了解的一般都是明清史,唐宋史,换句话说,就是宫廷剧这些朝代的比较多,楚国,很冷门,说来听听。”林洛说道。
“说起《楚国八百年》,这是一本很难找的书,我在旧书市场上找了很久,才最终找到了这本书,不知道为什么,如果非让我选择喜欢一个朝代的话,我大概相对会选择春秋的楚国,同样是春秋大国,不像秦的朴素隐忍,它崇尚色彩,文化与艺术,你看“衣冠楚楚”,“楚楚动人”这些词,“楚”意思是鲜明整洁的样子,当然这些不是权威典故,但我总觉得有关联),形容起楚国、楚人来都是一些美好字眼。”陈为洵说道。
“听你这么一说,好像是的,让我突然对这个楚国充满了兴趣。当然,你不要讲得太专注,主要还是得注意开车,保证我们的人生安全。”林洛说道。
“楚辞华美绚丽,以及按照楚国强盛时期的版图,沪北一带大概率是楚国后人,所以作为楚国后人的我比较青睐楚国。或许当今人对楚国的历史知之甚少,其实中国历史上第一段长城、第一个县、第一支毛笔,以及第一把铁剑,都出现在楚国,这其实事很多人不知道的。历史书无非是经济、政治、文化和典故,科目很雷同,但内容很不同,这取决于你想了解这个阶段具体发生了什么,你青睐于哪个阶段。我发现看史书很有意思的一点是,你能从各朝各代中感受到哪些进步,从非常原始的状态到逐步走向科学,你会发现非常简单通俗的事情在以往的年代竟然是一种变革,楚人很浪漫也很聪明,也同样骁勇善战,后面这点是我在看完此书后才有的感受,感觉很难用三眼两语说清楚一本历史书,因为历史本来就是一个复杂漫长的集合,我们现在要去的家里就有这本书,你到时候不妨自己从此书中感受一下楚国的八百年?”陈为洵说道。
“什么?听了半天,只是听了个序言?你好意思这样吊我胃口吗?你信不信我到家先去书房翻箱倒柜找这本书?然后通宵看一晚?”林洛说道。
“怎么,我信不信?怎么?你本来还要和我做别的事情?”陈为洵用玩味地语气和林洛说道。
林洛被陈为洵将了一军,但她没在怕的,回应说道:“没关系,那今晚我就在书房了,不管你怎么说,今晚我就看书了。”
“别别别,求老婆大人网开一面,我开玩笑的,怎么能让你到达新家第一晚就睡书房,这样子于理不合,你别太见外,还是睡主卧吧,请您赏脸,请您赏脸。”陈为洵语气立马弱势了很多。
林洛看陈为洵态度不错,别放了他一马,笑着说道:“我考虑考虑。”
陈为洵说道:“没关系,我们的家距离这里还有点远,你可以有很长时间可以考虑,不急不急。对了,既然我给你推荐了一本书,要不,你也给我推荐一本,这样子,在以后你赶我去书房睡的夜晚,我也好找点事情做。”
“你这么有觉悟,觉得自己会被赶去书房睡?而且觉得这一天到来的时间不会太远?”林洛说道。
“总要做好这样的心里打算,到时候便不会觉得那么难以接受,不过整体上还是要请老婆大人多多包容,少让我去冰冷的书房过夜。”陈为洵笑着说道。
“最近在看的书,值得给你推荐的……”林洛想了一下,继续说道:“最近刚看完《熊镇》,这本书你听说过吗?有兴趣看吗?”
“《熊镇》?自然文学吗,写熊的小镇?”陈为洵问道。
“终于有你不知道的东西了。”林洛内心窃喜,饶有兴趣地说了起来:“《熊镇》不是一本自然文学书,他们说,只要是巴克曼的书,就不会太差,所以我慕名看了《熊镇》。“熊镇是一个小镇,它偏远,落寞,冬天很长,雪很多,镇上的人们,懂得沉默和忍耐……”这是这本书介绍的第一句,很有故事性的一本小说。其实群像小说要写得吸引人就很考验作者的水平,因为稍不留神读者就会走神。这本书里兼具残酷和温情,有冷漠也有热血,以前看到这样的小说可能会觉得有点胸口闷,现在倒能从里面看出几分正能量来。人们长大的速度之快,快得无情,原来这句话出自这里,我总感觉很多青春小说里都有这句话,现在我年纪大了,对于成长的事已经有些淡然,相反引起我共鸣的是文中那句“作为父母,总会感觉自己像一条过小的毛毯。不管你再怎么努力想照顾所有人,总是会有人着凉。”角度惊奇,因为最近即将要离开父母生活了。”
“哦?不错,适合在书房阅读。”陈为洵笑着说道。
“熊镇这本书很生活化,里面出现的家庭我感觉有快十组,故事线好多条,人物我没有数,感觉就是很多,但每个角色都不多余,让一个故事显得更加丰富。熊镇是一个小镇,也是一个世界,你看看便知道了。”林洛介绍得津津有味。
陈为洵看着林洛这番有兴致,便说道:“看样子,这的确是一本很不错的书,看你在介绍的时候,带着不错的情绪。”
“什么叫做不错的情绪,你难道看出来我难得找到你不知道的东西,有点兴奋?”林洛说道……林洛心想自己是不是表现得太明显了,还是说自己真的很容易被陈为洵看穿,他实在太了解她了?